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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民將自家生產的農產品,就地加工為食品銷售,在鄉村很常見,但這些食品基本上無法正式上市商業化販售,因為農民的加工規模小,不符合經濟部的工廠登記,也不符合衛福部對加工食品的規範。由於近年來愈來愈多青年農民返鄉從農,這個老問題更顯得迫切,農委會決定解決,研議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」,今天正式公佈草案內容,將初級農產品加工納管。農委會評估,辦法實施後,每年可望增加7萬5千公噸的農產品加工量,年產值增加20億元。(張佳琪報導)農民將盛產的農作物自行加工做成醃漬品、果醬、果汁、果乾等產品銷售,往往碰到一個大問題,那就是很多正式的通路業者不願進貨。原因是都在鄉村的小型加工場簡易加工,場所規模小不符經濟部的工廠登記規定,且加工食品是衛福部權責,衛福部要求的GHP標準,小農難以達到,所以通路業者不進貨。許多農民雖有優質的農產加工品,銷售通路卻大為受限。農委會著手研擬「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」,草案剛剛完成,未來由農委會管理農產品初級加工場。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說,農業二級加工本來是三不管地帶,有了這個辦法,有助朝向二級產業發展,推估辦法落實後,農產品加工量的年產值可望增加20億元。陳吉仲說:「如果將來納到農委會管理範圍,(農產加工品)產量可達7萬5千多公噸,這指的是一年,我們把這樣的產業換算成產值則是20億」。草案年底前報行政院,最快下個會期進立法院審議,這段期間農委會將配合訂定相關管理細則並編列預算推動,也會實地下鄉宣導,讓農民清楚法令規定。(照片:農委會提供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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